(2009年9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)
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,根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尚洪立的提请,任命:
孙文中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
刘挥东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;
唐 军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;
李进生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厚德顺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;
赵趱超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;
谭化忠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;
华登俊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;
韩金明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;
许本海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;
刘玉福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刘立兵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;
张磊、任运通、陈涛、朱吉星、李战军、卢金锋、高志刚、王鲲、吴东锋、张志秋、魏涛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免去:
邓连训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
孙文中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;
华登俊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;
赵趱超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;
王慧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;
高咏梅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;
董丽雅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09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