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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将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城市景观的建议
发布时间: 2009-07-29 来源: 市政协
  

党的十七大提出:“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、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,落实到每个单位、每个家庭。”(我会曾在03年建议:将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城市景观,得到中共德州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,当时因条件不具备未能落实。为节约水资源再次建议。)

我市是一个淡水资源十分匮乏的城市,人均水资源占有率低于我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,是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。在水资源先天不足的情况下,鼓励推广城市中水回用,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,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。

中水又称第二水源,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广泛的用途,在景观、市政、建筑、工业冷却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地方均可替代新鲜水,从而节约大量的淡水资源。中水的合理利用对我市充分利用水资源、节能减排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能起到积极作用。

我市自2006年将市污水处理厂交由联合润通水务有限公司运行后,每年都投入运行费用1900余万元,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。2008年市污水处理厂实施了升级改造,出水指标将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一级B标准。随着国家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要求的提高,2009年还将从目前的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,污水处理厂也将进一步进行改造,使出水达到国家标准要求。比较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A标准和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》系列标准,两个标准中主要指标是一致的;也就是说,今后我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可以作为中水使用,我市利用中水的条件越来越成熟。

我市城区现有多处水体景观,其中面积较大的有:新湖景区、锦绣川景区和长河公园景区。上述景区由于没有天然水体补充,每年都需调用水库的饮用水源进行补充,每年耗费饮用水源200-300万立方米。将污水处理厂出水经适当处理,作为景观用水应用到上述景区在经济上十分可行,在技术上也不存在障碍。

建议:尽快实施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,作为城市景观补充用水。同时,还可以开拓其他中水用途和用户,达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。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可以节约大量新鲜水,从而为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水资源保障。(民进德州市委会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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